申请者为辖区内的中国公民,申请退出中国国籍,可以在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申请《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》。申请《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》的人员可同时申请办理旅行证。
一、申请所需材料
1、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
2、《住民票》原件
3、证件照片2张(3cm×4cm)
4、填写《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》
说明:18岁以下未成年人,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(申请人本人须来馆),18岁以上(含18岁)成年人必须本人申请。办理《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》公证可同时办理旅行证。
未成年人(含新生儿)申请退出中国国籍,由监护人代办时,须提供下列材料:
1、未成年人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(新生儿可不提供护照);
2、未成年人(含新生儿)的《出生证明》;
3、监护人双方未同时到场的情况下,须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(同意被监护人放弃中国国籍);
4、代理人的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;
(1)如申请人父母已离婚,则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、或中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、或判决书和生效书原件及复印件。在日本离婚的,须提供离婚证明原件及有关材料,证明其对未成年人拥有监护权;
(2)如申请人父母属于丧偶的,须提供死亡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;
(3)如申请人父母已归化日籍的,须提供父母的户籍誊本原件;
(4)申请人已被认知为日本公民子女,须提供认知人的同意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