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者为辖区内的中国公民,应为法定继承人之一,拟放弃该遗产继承权,可以在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申请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公证。
一、申请所需材料
1、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
2、《在留卡》或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3、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、或死亡证明、或日本的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
4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或放弃继承人的出生公证书原件
5、被继承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复印件)
6、填写或自备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
7、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
说明:填写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要字迹清楚,不得涂改,须在申请窗口的公证员面前签名、填写当日日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