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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(或丧偶)后未再婚者申请无配偶《声明书》公证(在日本市区町村役所申请儿童补贴、办理认知手续等用)
阅读 78 次 发布时间:2014/04/26 7:13:01

 申请者为辖区内的中国公民,在日本市区町村役所申请儿童补贴、办理认知手续等事项时,可以在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申请无配偶《声明书》公证。  

  一、申请所需材料  

  1、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 

  2、《住民票》原件(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),《在留卡》或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

  3、填写《声明书  

  4、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  

  5、离婚者须提供离婚证明

  6丧偶者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原件及结婚证明  

  说明:  

      1、填写《声明书》要字迹清楚,不得涂改,须在申请窗口的公证员面前签名、填写当日日期。  

      2、在中国结婚且在日本离婚者须同时提供结婚证,在日本结婚并在日本离婚者须同时提供结婚届(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)

           3、在日本市、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的,须提供3个月以内开具的离婚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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